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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工遭性侵未通報、被迫和解 監院糾正勞動部、嘉縣、基市政府

發文時間:2025-08-28

監察委員王美玉、王幼玲、紀惠容調查發現,移工遭雇主家屬性侵卻未通報、被迫和解,甚至有強制性交罪通緝犯仍能合法聘僱移工的離譜情況,顯示制度存在嚴重漏洞。監院本(8)月20日通過糾正案,認定勞動部及嘉義縣政府、基隆市政府均有重大疏失,要求徹底檢討改進。

 

監委指出,移工甲女被違法仲介至嘉義縣家庭照顧工作,上工首日即遭雇主家屬性侵,仲介知情卻未通報勞工與警察機關,反而強迫以10萬元和解,導致A女身心嚴重受創。嘉義縣政府早於2022年3月即知悉此案,卻遲至2024年8月才完成對仲介公司的裁罰,整整延宕2年2個月,明顯怠失。

 

另案中,移工B女受僱基隆市某家庭,控訴遭雇主不當對待。調查發現,該雇主因強制性交罪判刑定讞並遭通緝,卻仍能於通緝期間合法聘僱B女,且未依規定實際照顧家屬。基隆市政府更坦承未進行訪視,顯與規定不符,行政作為消極。

 

調查報告批評,勞動部對不良雇主管制存在重大缺陷,僅以「經起訴、緩起訴或一審有罪判決」為管制前提,且僅限於涉及既有移工,致使犯罪雇主可在司法程序中持續聘僱移工。勞動部也未建立主動監控司法案件進度的機制,往往在外部揭露後才被動處理,無法有效保障移工安全。此外,勞動部允許雇主事後補報聘僱,導致「試工」陋習,資訊延遲更新,移工權益受到侵害

 

監委沉痛強調,移工是台灣社會一份子,政府有責任確保其免於恐懼與剝削,並在不幸事件後提供法律與心理協助。A女與B女案件凸顯中央與地方在保護移工上的斷點與落差,已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,勞動部與地方政府責無旁貸,必須立即檢討改進。

資料來源/自由時報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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